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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股票 杠杆 万里股份郑海若因持股变动信披等违规被罚4250万元并被市场禁入3年
发布日期:2025-07-02 21:18    点击次数:164

买股票 杠杆 万里股份郑海若因持股变动信披等违规被罚4250万元并被市场禁入3年

近日买股票 杠杆,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对郑海若涉嫌万里股份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已办理终结。郑海若,1967年12月出生,住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经查明,郑海若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控制24个证券账户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万里股份”股票。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郑海若控制郑海若、齐某等24个证券账户(账户组)进行“万里股份”股票交易。该账户组作为万里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累计买入“万里股份”股票162,667,823股,买入金额317,049.90万元,累计卖出“万里股份”股票149,133,722股,卖出金额295,687.68万元,无违法所得。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持有“万里股份”股票信息。一方面,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其控制账户组持万里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多次增加或者减少5%,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26日,持股比例多次增加或者减少1%,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账户组持有万里股份已发行股份比例多次达到30%,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并继续买入“万里股份”股票。

重庆证监局认为,郑海若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基于此,重庆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郑海若限制期转让证券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25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郑海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郑海若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为:对郑海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50万元罚款。

此外,鉴于本案郑海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规转让金额大,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交易公平,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郑海若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禁止郑海若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3年。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若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公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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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买股票 杠杆